
|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要求,对SD 339—1989《钛材管板焊接技术规程》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SD 339-1989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将原标准的名称《钛材管板焊接技术规程》改为《火电厂凝汽器管板焊接技术规程》,不仅适用于钛金属,也适用于不锈钢; ——在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考核方面与现行标准进行了衔接; ——增加了焊接修复的规定; ——对焊接过程、检验要求都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根据材料的发展,修改了附录,为读者提供了材料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D 339—1989。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火电建设公司、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军、包镇回、张学诚、石学军、任永宁、甘焕春。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1989年9月15日。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规定 4 焊接工艺评定 5 焊接 6 质量检验 7 焊缝返修 8 技术文件 附录A (资料性附录)常用钛管板、不锈钢管板、钨极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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