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是由两个及以上厂站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过通信设备联络构成的系统,是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第二道防线的重要设施。规范其技术要求,对安全稳定控制系统的设计、科研、制造、运行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静态继电保护装置分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南方电网技术研究中心、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勇刚、黄河、杨晋柏、吴小辰、宗洪良、陈松林、孙光辉。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5 试验 6 检验规则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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