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吕忠梅,女,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博士生导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国青年联合会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湖北省青联副主席、湖北省政协第八届常委、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 查看详细 |
| 导论 第一章环境权的理念 第一节环境权理论的变迁 第二节环境资源与环境权 第三节环境权的法律属性 第二章反思环境权理论 第一节对环境权理论的检讨 第二节环境权的民法保障 第三章环境权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英美法上的环境权宪章——公共信托理论 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环境权民法保护理论 第三节独立形态的权利组合:一种新思路 第四章从理论经济人到生态理性经济人:环境权主体的人性预设 第一节“经济人”假说与民法 第二节剖析“经济人”假设 第三节预设“生态理性经济人” 第五章从单一价值到多元价值:环境物权制度 第一节物权法的生态化与环境物权 第二节环境使用权 第三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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