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许崇德,1929年生于上海青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中国宪法学发展的重要参与人和宪政建设的历史见证人。曾参与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曾为1982年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曾先后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1998年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曾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讲解宪法。历任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校长,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法学院院长,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等职务。至今已指导博士研究生44名,已发表学术论文270篇,出版有《学而有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等著述60种。2004年,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获北京市第八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并当选中央电视台2004年度法制人物。 |
| 宪法的本质及其实施 以科学发展观透视我国宪法 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 现行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依宪治国 执政为民 宪法的生命力源自共产党领导 现行宪法的《序言》是旷世之作 战略机遇期应充分实施宪法 与时俱进 治国安邦——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 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表现——列宁对资产阶级宪法的批判 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宪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特点 1954年宪法的特色和历史地位 具有时代性的1954年宪法 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基石——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宪50周年 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障 中国《宪法》:人民权利保障书 人权人宪的重大意义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现行宪法第三十六条的形成 我国政权的组织体系 略论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0年光辉里程 论国家元首 试论我国的元首问题 论国家主席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改革 略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建立和建设 “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 香港基本法及未来的立法问题 对香港无证儿童案件的评析 “一国两制”方针下的香港政治体制(论文提纲)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 邓小平理论永放光芒——重读邓小平同志关于“一国两制”的重要论述 关于行政长官的任期等法律问题 迎接澳门基本法的实施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一国两制”与澳门文化 基本法是特区民主的法律保障 《反分裂国家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一国两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道路 学术耕耘的自我回眸 我同新中国的宪法学共进——2000年出版的《学而言宪》自序 宪法学发展和我的治学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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