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度。在数千年传承不辍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尚法、重法的精神也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但由于古代社会法律文化的精神旨趣与现代社会有很大的不同,内容博大、义理精微的中国传统法律体系无法与近同代社会观念相融,故而在19世纪中叶,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绵延了数千年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最终解体,中国的法制也由此开始了极其艰难的近现代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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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本科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1987年7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12月获日本国立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比较法学、纠纷解决,以及比较司法制度和比较民事诉讼法等,主要研究成果有:日文论著《权利的实现及审判》 |
| 绪论 第1章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ADR)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2章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的起源与发展 第3章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主要形式 第4章 纠给解决ADR理论研究 第5章 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与民事诉讼制度 第6章 我国一代纠纷解决机制——非诉讼 第7章 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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