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民法案例教学教材应当注重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和系统性。第二,案例应当具有一定程度的疑难性。第三,案例的选用不能完全拘泥于现行法的框架。第四,案例的研究应当注重推理过程。第五,案例的分析应注重培养学生把握案件关键点、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以及综合运用民法的各项规则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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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合同法问题 一、合同关系中的第三人 二、侵害债权的责任问题 三、侵害债权与不真正连带债务 四、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五、关于确认书的性质 六、悬赏广告的法律效果 七、关于附条件的合同 八、关于有奖销售的法律性质 九、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十、标准合同条款的效力问题 十一、关于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十二、合同的履行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十三、关于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责任 十四、关于履行期限的确定 十五、关于情势变更原则 十六、同时履行抗辩与双方违约 十七、债权的善意取得及表见代理 十八、根本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十九、标的物的交付与所有权的移转 二十、连环合同中的无效撒销和解除问题 二十一、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 二十二、不实广告与欺诈 二十三、欺诈行为与责任竞合 二十四、因超越经营范围而订立的合同 二十五、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 二十六、俩务转让与第三人代为履地的区别 二十七、债权的部分转让与委托索款 二十八、关于债权转让的效果 二十九、转包与合同效力 三十、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梳 三十一、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 三十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三十三、合同的解除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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