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罗伯特•诺齐克是当代西方自由主义最为重要的权利论者之一,在其整个政治哲学体系中,诺齐克奉个人权利为其理论圭臬,他以资格权利(entitlement)替代传统权利(right),他坚持认为个人拥有权利。个人权利在整个理论建构中具有逻辑先在性,这种逻辑先在性集中体现在权利的道德边际约束上。诺齐克的逻辑在先的个人权利观,是通过其国家观、正义观以及元乌托邦结构得到逻辑展开与确证的。 |
| 文长春,男,1970年12月生,黑龙江省饶河县人。1990年考入黑龙江大学哲学系行政管理专业,先后获得哲学学士、哲学硕士学位,2006年就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政治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哲学、行政哲学、中外政治思想比较研究。在权利理性研究、政治正义研究等方面有着浓厚的研究兴趣。现已出版专著一部,在《探索》、《学习与探索》、《学术交流》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参与承担省厅级、校级科研课题六项。 |
| 导 论 一、诺齐克政治哲学研究之缘起 (一)启蒙是对是错 (二)自由主义是生是死 (三)政治哲学有无必要 (四)诺齐克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 二、诺齐克政治哲学研究的学术梳理 (一)西方诺齐克政治哲学研究现状 (二)国内诺齐克政治哲学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研究理路与研究方法 (一)本文的研究理路 (二)本文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 诺齐克政治哲学的学术背景:权利理性的历时性分析 一、古典自然义务论:义务先于权利 二、现代自然权利论:权利先于义务 (一)启蒙时代:权利的滥觞 (二)功利时代:权利的移换 (三)福利时代:权利的嬗变 第二章 诺齐克政治哲学的理论基础 一、基本内核 (一)个人主义 (二)自由 (三)理性 二、合理内核 (一)解释性政治理论 (二)“看不见的手”的解释机制 (三)自然状态理论 第三章 最弱意义的国家的权利观 一、国家起源论与权利的逻辑在先性 (一)自然状态:权利的自我保护 (二)超弱意义的国家:权利的禁止 (三)最弱意义的国家:权利的独占与赔偿 二、权利的价值之维及其内在冲突 (一)程序权利与自然权利 (二)赔偿权利与消极权利 (三)自我所有权利与道德边际约束 第四章 权利语境下的分配正义观 一、当代西方分配正义观源流 (一)正义之源 (二)当代分殊的分配正义观之流 二、诺齐克的权利正义观 (一)分配正义的前提批判 (二)持有正义的权利规制 (三)分配正义的基础批判 三、持有正义与分配正义的统一 第五章 乌托邦——权利正义的可欲性 一、国家、自由主义与传统乌托邦的内在冲突 二、模式化的乌托邦 三、结构化的乌托邦 (一)存在的理由 (二)产生的方式 (三)元乌托邦 四、自然状态、最弱意义的国家与元乌托邦的内在统一 第六章 诺齐克政治哲学的比较研究:权利理性的共时性分析 一、自由主义内部权利观之比较研究 (一)自由与平等之争:诺齐克与罗尔斯权利维度之辩 (二)自由与平等之争:诺齐克与德沃金权利实体之辩 二、自由主义权利观与社群主义权利观之比较研究 (一)权利与善:桑德尔对国家功能的强化 (二)权利与德性:麦金太尔对权利的规避 结 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 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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