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余凌云,男,1966年3月生。福建省福州人。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991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与行政法硕士暨博士学位,分别于1994年、1997年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宪法学、比较法学,曾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比较法研究》、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nority and Group Rights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30余篇学.. << 查看详细 |
| 第1编 理论构建. 一、引言:行政契约在现代行政法中的崛起及其引发的理论问题 二、行政契约的含义 三、行政契约的功能 四、行政契约的分类 五、行政契约与依法行政 六、民法原理在行政契约中的援用.. 七、确保行政目的实现的实体权利义务配置 八、对行政契约的程序规范与控制 九、行政契约的救济制度 十、结束语:对我国行政契约制度的基本构想 第2编 实例研究 一、采购契约——围绕行政契约的识别标准进一步展开的讨论 二、治安承诺责任协议——从行政契约视角对“杨叶模式”的个案研究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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