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一章 民法总论 1-1 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功能 1-2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应用 1-3 《民法通则》施行前发生的案件,在《民法通则》实施后法院才受理的,应如何处理 1-4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何时开始 1-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认定 1-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效力的认定 1-7 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清 1-8 个人合伙关系的认定 1-9 监护人的职责 1-10 民事法律行为及其拘束力 1-11 用于赌博的借款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1-12 因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法律后果 1-13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1-14 超越代理权的法律后果 1-15 表见代理的效力 1-16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第二章 物权 2-1 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承担 2-2 善意购买他人无权出卖的物品的法律效力 2-3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2-4 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 2-5 抵押权的次序 2-6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及效力 2-7 孳息物的归属 2-8 按份共有关系 2-9 处理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 第三章 债权 3-1 债及其效力 3-2 缔约过失责任 3-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3-4 合同的转让及其效力 3-5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3-4 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 3-7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3-8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 第四章 人身权 4-1 姓名权及侵犯姓名权行为的认定 4-2 肖像权及侵犯肖像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4-3 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 4-4 物质性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章 继承权 第六章 民事责任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