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钱卫清 鲁哈达著 作者简介: 作品:《企业国有资产法条文释义与典型案例》 姓名:钱卫清.鲁哈达著著 作者简介: 作品:《企业国有资产法条文释义与典型案例》 |
| 第一章 总则 总则通常是对一部法律的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基本问题作出规定,对本法其他章节的规定具有统领、概括和指导的作用。其他章节的法律条文一般都是以明确的规定使总则的原则和制度具体化。本法总则共计十条,主要规定的内容包括: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调整范围,企业国有资产的定义、国家出资企业的范围,国有资产权利归属,出资人职责的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原则、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等。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条文主旨]本法立法目的、立法宗旨。 [释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的直接目的。 …… 更多 |
| 前言 上篇 企业国有资产法条文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定义及本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国有资产权属] 第四条 [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 第五条 [国家出资企业] 第六条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 第七条 [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 第八条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第九条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第十条 [国有资产保护]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一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基本职责] 第十三条 [股东代表] 第十四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則] 第十五条 [履行出贵人职责的机构对政府的义务] 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的权利] 第十七条 [国家出资企业的义务] 第十八条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监事会监督] 第二十条 [职工民主管理] 第二十一条 [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 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选择企业管理者] 第二十三条 [企业管理者的任职条件] 第二十四条 [企业管理者的任职程序] 第二十五条 [企业管理者兼职禁止] 第二十六条 [企业管理者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企业管理者的考核、奖惩和薪酬] 第二十八条 [企业管理者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九条 [政府直接任免企业管理者]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第六章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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