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保险法基础理论 1.目的违法的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社会保险已支付的费用,商业保险能否重复支付? 3.保险法律关系成立的条件? 4.如何认定财产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5.如何认定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6.交付保险费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7.保险期间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是否应支付拖欠的保险费? 8.保险人对保险单签发前发生的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9.暂保单的效力如何认定?签发暂保单的,保险合同是否成立? 10.保险责任期间如何计算?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责任期间开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1.如何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追溯保险的效力如何认定? 12.委托投保中,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主体? 1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保险金应归单位还是个人? 14.如何区分保险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和保险代理行为? 15.如何认定保险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16.约定保险金额和实际损失不一致时,如何确定赔付金额? 17.保险合同存在笔误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8.标的物性质登记错误,而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如何认定保险合同的效力? 19.如何确定标的物的保险价值? 20.如何认定某一事件是否属于保险事件? 21.哪些主体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2.保险合同的解除及其法律后果? 23.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时,如何确定应退还的保险费数额? 24.不交保险费是否意味着保险合同的解除? 25.投保人未告知的事实对发生保险事故没有直接影响的,保险人能否拒赔? 26.如何认定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范围? 27.代理人代签投保书是否能免除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28.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履行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9.投保单和保险单不一致时,应以哪个为准进行赔付? …… 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经营 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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