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9174-1988《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 9174-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产品运输包装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1988年版的1.1); ——取消了“货物运输包装应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和提出试验结果评定,并逐步推行合格证制度”(1988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增加了圆柱形、袋类尺寸要求,以及运输包装尺寸及质量限界(本版的3.9,3.10,3.II); ——将表1改为条款,并做了相应修改; ——修改了部分计量单位; ——增加了“质量在140 kg以下的包装件应便于人力作业;质量在140 kg~1 500 kg的箱装货物应便于叉车作业,并在包装上标出货物重心位置;质量在1 500 kg以上的箱装货物,应便于吊车作业,并标出货物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本版的3.13); ——修改了性能试验(本版第6章)。 本标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梧兴实业有限公司、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刚、张锦、兰淑梅、苏学锋、白志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174—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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