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本书的基本观点 我的问题 一、最简单的政治原则:公议民主和法治 二、以宪法学的方式面对八二宪法 三、中国式根本法:不高于全国人大的政治性改革纲领 (一)政治性纲领 (二)改革作为正当性基础 (三)不高于全国人大 四、行宪教训:从运动化到法制化 五、双轨的宪法适用 (一)主要由全国人大直接适用 (二)其他机关主要是间接适用 六、一元的法规违宪审查 (一)违宪审查的对象只应是法规 (二)法律不受违宪质疑 (三)人民是最终实施者 (四)代表机关至上的人民宪政 (五)框架合理但无实效:宪法司法化舆论兴起 七、宪法司法化在我国无宪法根据/是宪法革命 八、宪法司法化的逻辑不适用于八二宪法 九、宪法司法化是当前我国法院不能承受之重/将阻碍司法独立 十、宪法司法化会导致民主和人权的双重赤字 (一)司法化与人权:民主模式之预设及现实可能的选择 (二)谁更能保障人权:比较方法和前提 (三)谁更能保障人权:结果理由 甲、个案考量:偏颇残缺与普遍综合 乙、思维方式:教条式与开放式 丙、说理过程:狭隘/匆忙/虚假与广泛/从容/审慎 (四)谁更能保障人权:过程理由 (五)谁更能保障人权:其他证成理由之反驳 (六)实践经验的表现 十一、对代表机关至上的指责的反驳 (一)多数暴政? (二)自己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十二、改革刻不容缓:提升民主的公议性/强化程序正义 附录:关于中国法治的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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