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法律七年,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访问过近二十个国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犯罪悬疑小说”五部,并被译成法文、意大利文和英文出版;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特邀主持人。 |
| 司法证明“一·三·五”(代序) 第一篇 侦查制度考究 一/ 犯罪侦查制度的界说 二/ 犯罪侦查制度的基本范畴 三/ 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四/ 美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五/ 法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六/ 德国的犯罪侦查制度 七/ 俄罗斯的犯罪侦查制度 八/ 日本的犯罪侦查制度 第二篇 检察制度考究 九/ 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完善 十/ 检察机关执法观念的更新 十一/ 英国的检察制度 十二/ 美国的检察制度 十三/ 法国的检察制度 十四/ 德国的检察制度 十五/ 俄罗斯的检察制度 十六/ 日本的检察制度 第三篇 审判制度考究 十七/ 论法官造法 十八/ 论最高法院的职能 十九/ 英国的法院和法官 二十/ 美国的法院和法官 二十一/ 法国的法院系统 二十二/ 德国的法院系统 二十三/ 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十四/ 世界陪审制度的发展趋势 二十五/ 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 第四篇 综合制度考究 二十六/ 司法公正论 二十七/ 刑事司法的难题 二十八/ 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 二十九/ 刑事司法与反腐败 三十/ 刑事司法的十大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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