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何家弘,男,满族,1953年生于北京。“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在“北大荒”当过八年“知青”,返回北京后当过两年建筑工人,考入大学后连续攻读法律七年,于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此后两次赴美国进修学习,于1993年在美国西北大学获得法学博士(SJD)学位;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做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访问过近二十个国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1999年入选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犯罪悬疑小说”五部,并被译成法文、意大利文和英文出版;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担任“周末论法”节目的特邀主持人。 |
| 犯罪侦查的奥秘——从格罗斯到福尔摩斯(代序) 第一篇 历史沿革 一/审讯问案方法的嬗变 二/勘验鉴定技术的发展 三/情报收集手段的演进 四/人身识别途径的拓宽 五/犯罪侦查制度的沿革 第二篇 同一认定 六/同一认定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七/同一认定的概念 八/同一认定的种类 九/种类认定及其与同一认定的关系 十/同一认定的科学基础 十一/同一认定过程中的基本矛盾 十二/同一认定的原则 十三/同一认定的一般方法 十四/同一认定的基本步骤 十五/同一认定结论的审查评断 第三篇 专题研究 十六/中国侦查学二十年理论发展要览 十七/犯罪侦查学基础理论刍议 十八/侦查方法论之我见 十九/侦查思维研究 二十/现场勘查概念评析 二十一/谁是现场勘查的主体 二十二/诱惑侦查漫谈 二十三/犯罪人个性心理特征研究 二十四/测谎结论研究 二十五/司法鉴定制度比较研究 二十六/中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向何处去 二十七/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 二十八/论秘密侦查的法治化 二十九/论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化 三十/与时与世俱进,实现侦查“四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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