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王灿发,男,36岁,山东省成武县人。198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副教授,从事环境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已出版的专著有:《环境保护四法一条例诠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用法律手册》、《中国登记与办证指南大全》。参加编写的大型工具书有:《环境科学大词典》、《环境科学词典》、《经济法律大词典》等。另外还在报刊杂志发表有关环境法的论文30多篇。 |
| 前言 环境法定义和特点的再思考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保护对象 保护客体辨析 环境法规范及其分类新议 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组成及其作为基本原则的条件 论环境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和客观必然性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联系与区别浅议 关于建立国土、环境、资源法大系统的构想 新中国环境保护立法的不同历史阶段及其途径 地方国家机关应如何进行地方性环境立法 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研究 论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保护奖励制度 环境法律责任的特点初议 论环境保护自卫权 公安部门在我国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环境评价单位在环境评价中的权利和义务初探 环境执法初论 选择执法手段应考虑执法效果 ——谈对拒缴排污费行为的处理 环境行政诉讼论 外商投资项目应在什么阶段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对国际环境法发展的影响和贡献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