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业导引 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要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 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 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消防工作方针原则 第三条 消防工作部门 第四条 消防管理部门 第五条 消防义务 第六条 消防宣传 第七条 奖励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八条 消防技术 第九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单位的消防要求 第十条 建筑工程消防法律要求 第十一条 建筑材料消防法律要求 第十二条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法律要求 第十三条 群众活动现场消防法律要求 第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消防职责 第十五条 员工集体宿舍的设置限制 第十六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第十七条 危险品相关单位 第十八条 特殊场所明火使用限制 第十九条 消防产品 第二十条 电器、燃气产品的消防要求 第二十一条 消防设施的维护 第二十二条 农村消防 第二十三条 群众消防 第二十四条 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火灾隐患消除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二十六条 消防组织 第二十七条 消防组织形式 第二十八条 应设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程序 第三十条 义务消防队 第三十一条 义务消防队工作指导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二条 火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扑救火灾的现场权限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队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执行任务时的通行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备用途 第三十七 救灾费用 第三十八 条救灾医疗、抚恤 第三十九 条火灾调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未通过消防审核的违法行为责任 …… 配套法规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