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邱聪智,1946年9月19日生于台湾省嘉义县。毕业于台湾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辅仁大学教授兼法律学系主任、法律学研究所所长。曾在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美国柏克莱加州大学从事研究工作。主要著作《公害法原理》、《民法概要》、《民法债编通则》、《债法各论》。 |
|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债法之构成 第二章 债各总说 第三章 债各与债总之相互关系 第二编 财产性契约之债 第四章 买卖 第五章 互易 第六章 交互计算 第七章 赠与 第八章 租赁 第九章 借贷 关键字 主要参考书目 第三编 劳务性契约之债 序言 第十章 雇佣 第十一章 承揽 第十二章 旅游 第十三章 出版 第十四章 委任 第十五章 经理人及代办商 第十六章 居间 第十七章 行纪 第十八章 寄托 第十九章 仓库 第二十章 运送 第二十一章 承揽运送 关键字索引表 主要参考书目 作者其他著作 第四编 其他各种之债 序言 第二十二章 合伙 第二十三章 隐名合伙 第二十四章 合会 第二十五章 指示证券 第二十六章 无记名证券 第二十七章 终身定期金 第二十八章 和解 第二十九章 保证 第三十章 人事保证 关键词 主要参考书目 作者其他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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