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业导引: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
| 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建设活动要求 第四条 国家扶持 第五条 从业要求 第六条 管理部门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许可证的领取 第八条 申领条件 第九条 开工期限 第十条 施工中止与恢复 第十一条 不能按期施工处理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业条件 第十三条 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 执业资格的取得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承包合同 第十六条 活动原则 第十七条 禁止行贿、索贿 第十八条 造价约定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发包方式 第二十条 公开招标、开标方式 第二十一条 招标组织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发包约束 第二十三条 禁止限定发包 第二十四条 总承包原则 第二十五条 建筑材料采购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资质等级许可 第二十七条 共同承包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包、分包 第二十九条 分包认可和责任制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监理制度推行 第三十一条 监理委托 第三十二条 监理监督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事项通知 第三十四条 监理范围与职责 第三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管理方针、目标 ……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配套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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