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本社著 作者简介: 作品:《茶艺师(中级)(1+X职业技术·职业资格培训教材)》《蔬菜工(初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蔬菜工(中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棉花加工工(初级)-教材》《棉花加工工(高级)-教材》《高中二年级(配合最新课程标准教材)-帮你学语文阅读训练》《高等数学考试大纲解析(2008电大版)/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考试参考丛书》《科学奥妙-英语大千世界(第1辑)(英汉对照)》《英语大千世界 - - 极限运动(第2辑英汉对照)》《义不容辞-英语大千世界(第3辑)(英汉对照)》《法网恢恢-英语大千世界(第4辑)(英汉对照)》《千钧一发-英语大千世界(第5辑)(英汉对照)》《出人意料-英语大千世界(第7辑)(英汉对照)》《动物凶猛-英语大千世界(第8辑)(英汉对照)》《极度恐慌-英语大千世界(第9辑)(英汉对照)》《高考心理:中央电视台12套《心理访谈》实录》《智慧故事》《勤学故事》《诚信故事》《爱国孝顺故事》 姓名:中国法制出版社著 作者简介: 作品:《对外货物贸易》《对外技术贸易》《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解决交通事故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英汉对照)》《商法教学法规(第二版) - - 现代法学教材·教学法规系列》《房屋拆迁案件》《工伤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案件》《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问答》 姓名: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著 作者简介: 作品:《再就业优惠证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仲裁文书及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文件汇编 - - 常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手册》《版权许可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常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手册》《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司法解释配套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及其配套规定 - - 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128)》《中介(居间)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及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常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手册》《办理工伤事故与职业病案件法律依据》《矿山安全事故处理-常用事故处理法律手册三》《铁路运输事故处理》 |
| 第十五条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缔约国可以声明,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只有在自己或其代表向声明国指定的适当机关递交了申请并获得允许后才能调取证据。 第十六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亦可以向他执行职务地所在国或第三国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一)他执行职务地所在国指定的主管机关已给予一般性或对特定案件的许可。 (二)他遵守主管机关在许可中设定的条件。 缔约国可以声明,无须取得事先许可即可依本条进行取证。 第十七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被正式指派的特派员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在一缔约国境内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另一缔约国法院中正在进行的诉讼: (一)取证地国指定的主管机关已给予一般性或对特定案件的许可。 (二)他遵守主管机关在许可中设定的条件。 缔约国可以声明在无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依本条进行取证。 第十八条缔约国可以声明,根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被授权调取证据的外交官员、领事代表或特派员可以申请声明国指定的主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取证予以适当协助。声明中可包含声明国认为合适的条件。 如果主管机关同意该项申请,则应采取其国内法规定的适用于国内诉讼程序的一切合适的强制措施。 第十九条 主管机关在给予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或第_卜七条所指的许可或同意第十八条所指的申请时,可规定其认为合适的条件,特别是调取证据的时间和地点。同时,他可以要求得到有关取证的时间、日期和地点的合理的事先通知。在这种情况下,该机关的代表有权在取证时出席。 第二十条根据本章各条取证时,有关人员可以得到合法代理。 第二十一条如果外交官员、领事代表或特派员根据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七条有权调取证据: (一)他可以调取与取证地国法律不相抵触并不违背根据上述各条给予的任何许可的各种证据,并有权在上述限度内主持宣誓或接受确认; (二)要求某人出庭或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199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992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1998年6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1985年1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 (1985年1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2年2月25日)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1965年11月15日)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1970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1992年3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 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 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6年8月14日)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2年9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 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2006年8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 (1990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1991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 (1988年2月1日)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87年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1987年4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8月28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1997午4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 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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