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水电厂计算机监控技术的发展经历了摸索、试点、推广、提高四个阶段。伴随计算机、控制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监控系统也已发展成为一个集计算机应用、控制、通信、网络于一体的综合系统。目前,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不仅可以完成对单个电厂的运行、监控,而且已实现了梯级流域水电厂(群)的运行、监控,还将进一步实现跨流域水电厂(群)的自动经济运行和安全监控。 我国从第一套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投运至今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目前大部分水电厂已实现了计算机监控。针对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电力行业标准化工作也在陆续进行之中,已颁布的相关标准有《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定》(DL/T5065)和《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822)。虽然水电厂都有各自不同的运行维护规程,但一直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2006]1093号)的安排及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的委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标准,旨在规范管理,提高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水平。 在电力行业标准中,《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对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软、硬件技术要求、系统功能、性能等基本技术条件作了规定;《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5065)对水电厂监控系统试验验收的项目及测试方法等也已作了规定;本标准对水电/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等方面的管理作了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运行管理 5.1 运行操作权限 5.2 运行值班的一般规定 5.3 运行值班的日常工作 5.4 故障处理 5.5 运行仿真培训 5.6 计算机房的管理 6 维护管理 6.1 一般规定 6.2 设备巡检 6.3 设备维护 6.4 常见故障处理 6.5 安全与防护 6.6 远程诊断与维护 7 技术管理 7.1 资料及台账管理 7.2 备品备件管理 7.3 系统运行统计与评估 7.4 改造与升级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表格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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