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为什么要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宪法和其他法律中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 3.关于法律名称及调整范围 4.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5.生育权利和义务 6.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7.提高人口素质 8.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9.政府职责和综合治理 10.提高妇女地位与计划生育 11.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1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3.奖励和社会保障 14.社会抚养费制度 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16.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7.法律责任 18.国外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 附录: 第一部分:法律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有关资料 国务院关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议案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的审议意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澄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问题修改意见的报告 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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