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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彦敏,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学历:1979-1983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法律系毕业,获法学学士(LL.B)学位、1983-1986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诉讼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LL.M)学位
1997-2000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S.J.D)学位 2001-200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国外学术研究经历: 1996-1997 美国富布莱特项目访问学者 2002.8-12 美国耶鲁大学世界研究员项目终身研究员 2003.1-3 美国纽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2.主要研究领域 ① 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al Law ② 仲裁法 Arbitration Law ③ 法律诊所教育 Legal Clinical Education 3.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总干事,广东省公证员协会理事,广东省医院管理学会医院权益维护与自律委员会常务委员,广州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小组专家,广州市工商局顾问,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要学术成果 著作: 《美国民事诉讼的真谛》(译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民事诉讼主体论》(独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 《比较民事诉讼法》(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正当程序法律分析——当代美国民事诉讼制度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年出版; 主要论文: 《中美民事陪审制度比较研究》(独著),《学术研究》2003年第4期; 《审时度势:论现行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一作者),《法学家》2002年第4期; 《法学教育模式改革探索》(第一作者),《学术研究》2002年第10期; 《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重新释读》(独著),《中国法学》2001年第2期; 《从规范到运作——论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独著),《法学评论》2000年第3期;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若干问题再思考》(独著),《政法论坛》2000年第2期; 《域外证据开示和诉讼制度的冲突》(独著),《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2期; 《民事诉讼中的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平等性》(独著),《现代法学》2000年第2期; 《答辩状及提交答辩状行为的性质定位》(第一作者),《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一期; 《独立审判探源及其现实分析》(独著),《法学评论》1999年第2期; 《论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独著),《现代法学》1998年第5期; 《从O.J.辛普森刑民案件评析美国诉讼制度》(独著),《中外法学》1998年第3期。 科研项目: 公证制度研究,广州市公证处资助项目,2003; 劳动法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广州市法学会资助项目,2002—2003; 诊所式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研究,广东省教育厅暨福特基金会等资助项目,2001—2003; 独立审判——寻求实现立法和现实的契合,国家教育部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1999.12—2002.5; 司法独立研究,国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1999年度专项任务项目,1999.9—2001.10; 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规划项目,1996.1—2000.12。 |
| 内容提要 引言 第一章 主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 一 对哲学意义上主体范畴的简略考察 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 (一)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诉讼主体 (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与当事人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三 诉讼主体与诉讼目的 四 诉讼主体欲求的价值目标 (一)公平正义 (二)诉讼效益 第二章 审判主体——法院 一 审判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 二 审判主体地位实现的必要保障:依法独立审判 (一)审判主体地位的扭曲 (二)独立审判及实现其立法与现实的契合 三 审判主体须遵循的重要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以事实为根据 (二)以法律为准绳 四 审判主体行使民事审判权的组织形式:审判组织及其内外关系 (一)民事审判组织及其形式 (二)民事审判组织形式适用中的换位衡量 (三)民事审判组织内外部关系的处理 第三章 冲突主体——当事人 一 冲突主体诉讼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 二 冲突主体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一)冲突主体的诉讼权利能力 (二)冲突主体的诉讼行为能力 (三)两起案例所引发的对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进一步思考 三 冲突主体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一)冲突主体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的理发配置 (二)关于起诉权与答辩权 (三)关于撤诉权 (四)关于和解权与请求调解权 四 复合诉讼形态中的冲突主体 (一)共同诉讼中的冲突主体 (二)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第四章 检察监督主体——检察机关 第五章 诉讼主体与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结论 后记 主要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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