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人说:“只有独立的司法和自由的出版才是识别真正的自由社会和所有其他社会的标准。”也有人说:“舆论自由是一柄双刃剑,它可以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监督司法权运作、防止司法腐败的作用,但是如果对这种自由不加任何限制,它就有可能成为破坏司法独立、损害司法公正的工具。” |
| 苗有水,男,1966年9月生,浙江省台州市人。1993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7年7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977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1999年至2000年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获商法专业硕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著有《保安处分与中国刑法发展》一书,并与他人合著《“六害”治理论》、《经济刑法教程》、《刑法刑事诉讼法适用问题研究》、《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若干实务问题与典型案例释论》等多部学术著作。曾在《中外法学》、《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刑事法评论》、《我国当前经济犯罪研究》、《刑法修改研究论文集》、《刑事一体化的本体展开》、《刑法基础理论研究》等刊物及论文集上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 刘树德,男,1971年生,湖南省新邵县人。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9月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1997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7月至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兼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1年9月进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兼职从事研究工作。著有《行为犯研究》、《罪状建构论》、《空白罪状——界定追问解读》、《刑法诸问题案解》、《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等专著,并参与撰写著作近30部。曾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刑事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 |
| 媒体关注之下的司法审判——媒体与司法关系诸问题分析 刘海洋案:伤熊行为的刑法学评价 孙志刚案:为收容遣送制度敲响丧钟 杜培武案:“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 亓培玉案:谁来为我们的安全负责 叶永朝案:无限防卫权的立法评价 靳如超案:残疾人从心理扭曲到走向罪恶深渊 慕绥新、马向东案:官员忏悔录是否说了真话 蒋艳萍案:“三湘女巨贪”的价值观 褚时健案:从“五十九岁现象”到国企高管的待遇 成克杰案:掌权者与情人“联手作案”成共犯 陈正平案:投毒罪的司法认定 李纪周案:打私高官何以沦为走私帮凶 卓振沅、卢奕群案:伪造货币罪的刑法学思考 董伟案:现代版")-J-F留人”引发公众讨论 张君、李泽军案:犯罪集团与犯罪团伙的区别 “中科创业”案:揭开证券市场的黑幕 丁旭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 龚建平案:刑法介入足坛黑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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