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 低 价:¥26.20
定 价:¥38.00
作 者:北京金融培训中心北京当代金融培训有限公司联合 组织编写 著
出 版 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年6月第2版 2009年6月第1次印刷
I S B N:9787508615226
|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是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考试系列参考用书之一,由国内享有盛誉、经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FPSB)认可的专业金融理财培训机构北京金融培训中心(BFEC)联合北京当代金融培训有限公司组织编纂,是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和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FPSB China)推荐的CFP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参考教材。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适合参加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的学员、财经专业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以及对个人税务感兴趣的读者。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也可以供已经完成AFP资格认证培训和考试并准备深入学习金融理财的学员自学使用。 |
|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第一章 税收制度与个人理财 在个人理财业务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纳税筹划,因为在现代社会,税收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当我们的工资、薪金达到一定标准时,要缴纳税款;当我们要兴办一个企业进行经营,取得收入时,要缴纳税款;当我们购置房产、汽车等大宗财产时,要缴纳税款;当我们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金融投资时,也要缴纳税款。另外,我们到市场上采购商品,或到餐馆吃饭,虽然没有纳税,但由于商品价格中包含着税收,我们实际上也承担了一定的税收负担。那么,从个人理财的角度看,我们缴纳的税收是一种无偿的付出,不会得到直接的利益回报,因此,我们希望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自己的税收负担,这样就需要对我们日常的各种涉税事项进行筹划,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纳税筹划。 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是必须了解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以便为我们的纳税筹划行为界定明确的法律界限。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由多个税种共同构成的复合型税制体系,国家对每一税种都规定了征税范围、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等详细的制度要素,而且,各税种相互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我们进行纳税筹划,有时是仅对某一税种进行简单筹划,但更多的时候是要对所涉及的多个税种进行综合税负的比较,才能选出总体税负最轻的方案,或者说,要进行综合纳税筹划。为此,我们需全面了解国家现行的税制体系,了解各税种的主要法律法规,并了解各主要税种之间的联系。 我国现行税制各税种如图1—1所示。 从图1—1中可见,我国现行税制包括17个税种。按照课税对象不同,可将这些税种分为货物和劳务税(也称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资源税、财产税、特定目的税和农业税七大类。国家通过不同的税种征收的税有多有少,或者说,从纳税人总体来讲,一定时期内所缴纳各税种税款有多有少。其中,征缴税款较多的税种被称为主体税种。我国目前的流转税和所得税是税制体系中的主体税种。 第一节 货物和劳务税 货物和劳务税,也称流转税,是指在生产、流通或服务过程中,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数量)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货物和劳务税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这4种税都是流转环节的税,它们之问的关系是:大部分物质产品(商品)的生产销售要缴增值税,如人们穿的衣服、吃的面包、用的电脑以及其他各种日用品都是要缴增值税的;一部分特定的商品,如烟、酒、珠宝首饰、小轿车、实木地板、高档手表等不仅要缴增值税,还要缴消费税。或者说,缴增值税的商品未必缴消费税,但是,缴消费税的商品一定还要缴增值税,两个税是重叠的。提供各种劳务(如提供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建筑安装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应缴营业税。进口的大多数商品要缴纳关税,同时,对在国内需缴增值税的商品,还要缴纳增值税;对在国内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商品还需同时缴纳这两个税种的税款。由此可见,同是流转环节的税,有的税是“征一不征二”,如增值税与营业税;有的税是“既征一也要征二”,如增值税与消费税,关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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