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徐祥民,2009年6月25日中国海洋大学毕业。1958年生,山东汶上人,历史学、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兼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 |
| 卷首语 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研究 自然资本投资及其在中国的法律实现 环境与环境法的重构 环境伦理学“真理化”批判及其对环境法学的启示 论环境法的价值 环境立法与环境政策研究 新农村建设:环保立法与执法模式的合理选择 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及其立法设想 我国生态综合管理的政策与实践 我国沙尘灾害的法律防治问题及其对策 海洋生态与海洋环境法制研究 海洋生态保护中环境经济手段初探 海洋生态退化与恢复的法律的问题研究 赤潮预警、监控的立法进程 关于制定渤海环境保护单行法必要性的思考 海域国家所有权的生成及其合理性 国外环境法研究 日本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因果关系论的创新 欧洲国家环境法典化运动评述 欧盟气候变化政策和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替代方案研究 徐祥民起草《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 环境资源法学研究年度综述 积极推进环境法治,全面开展学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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