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朱应平,男,l966年1月出生,安徽省长丰县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宪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博士后。出版过《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澳大利亚宪法权利研究》、《行政信访若干问题研究》三部专著。合著《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宪法学》、《澳大利亚法律发达史》、《宪法权利新论》、《西方宪法史》、《行政复议司法化》、《公共治理与社区建设》、《宪法学教程》、《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读本(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著作和教材。发表百余篇论文。独立承担或负责上海市教委《澳大利亚人权宪法保.. << 查看详细 |
| 序一 序二 内容提要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二、研究的意义 三、选题、研究范围和学术研究情况 四、基本内容和框架 第一章 宪法权利概述 第一节 宪法权利的含义和法源 一、含义 二、法源 第二节 人权立宪思想比较 一、哲学思想基础不同: 二、政府观不同 三、小结 第三节 宪法权利保护特点比较 一、种类比较 二、拘束对象比较 三、权利主体比较 . 四、对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的态度比较 五、宪法救济比较 六、局限性和积极作用 第二章 陪审团审判权利比较 第一节 宪法条文和立宪背景比较 一、宪法条文的共同点和渊源关系 二、立宪上的差异 第二节 适用中的相同点和主要争议点 一、共同争议的主题 二、主要争议点不同 第三节 适用范围比较 一、美国 二、澳大利亚 三、小结 第四节 受保护的权利比较 一、“无罪裁决”能否上诉 二、一致性裁决 三、陪审团规模 四、陪审员回避 五、陪审员资格 六、陪审团审判的放弃 第五节 小结 一、渊源关系 二、重要区别 三、相同或相似点 第三章 宗教自由比较 第一节 入宪背景比较 一、美国 二、澳大利亚 第二节 自由信教比较 一、什么是宗教 二、信教自由 三、两国比较 第三节 禁止设立宗教比较 一、美国 二、澳大利亚 三、比较小结 第四节 宗教仪式比较 一、澳大利亚 二、美国 三、小结 第五节 不得规定宗教考试的任职资格比较 一、美国 二、澳大利亚 第六节 解释方法比较 一、澳大利亚设立条款的目的性解释 二、美国设立条款的中立性解释 三、目的性解释方法对“信教自由”的适用与影响 第七节 小结 第四章 禁止歧视外州公民比较 第一节 背景比较 一、美国 二、澳大利亚 第二节 美国的实践 一、概述 二、典型案例 三、小结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实践 一、概述 二、狭义解释 三、广义的和实质性的解释 四、小结 第四节 比较分析 一、密切关系 二、两国差异 第五章 财产权保护比较 第六章 言论自由比较 第七章 选举权比较 第八章 迁徒自由比较 第九章 平等权比较 第十章 正当法律程序比较 第十一章 默示性司法裁判请求权比较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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