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龚向和,男,1968年4月生,湖南邵阳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改与人权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重点项目及国际合作项目等5项。出版个人专著《受教育权论》,合著《人权法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等4部,主编《经社文权利在中国》、参编《人权法学》(教育部规划教材)等10部,在《法律科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于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 |
| 引言 第一章 社会权的概念及历史演变 第一节社会权的概念 一、现有概念分析 二、社会权的概念 第二节 社会权的历史演变 一、前近代社会权——萌芽期 二、近代社会权——形成期 三、现代社会权——发展期 第二章 社会权与自由权区别主流理论及批判 第一节 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的含义及其区别 第二节 对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区别的批判 第三节 对权利冲突区别的批判 第三章 社会权的效力 第一节 西方社会权的效力 第二节 我国社会权的效力 第三节 社会权效力的具体分析 一、社会权对应的义务都是法律义务,而不仅仅是政治义务和道德义务 二、社会权对应的法律义务主体是国家,具体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承担 三、社会权对应的法律义务范围:既有一般法律义务,也有可由司法裁决的法律义务 第四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1):法理分析 第一节 关于可诉性的理论探讨 一、社会权是否属于法律权利 二、分权原则与社会权的可诉性 三、资源缺乏而不可能完全实现 四、社会权的概念含糊不清与社会权的可诉性 第二节 可诉性:社会权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经济发展的推动和保证 二、20世纪以来的人权发展 三、分权原则的发展变化 四、阶级平等的必然要求 第五章 社会权的可诉性(2):立法实践分析 第一节 国际层面的立法实践分析 一、联合国决议的认可 二、一般性国际人权公约的确认 …… 第六章 社会权的可司法性(3):司法实践分析 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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