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竹,女,1960年出生于云南,毕业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长期从事国家安全法的理论研究、教学和全国培训工作,曾参与我国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起草小组主要成员之一。 |
| 第一部分 基本范畴编 第一章 国家安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法的作用和效力范围 第三章 国家安全法律关系 第四章 国家安全法律关系主体 第五章 国家安全法律关系内容 第六章 国家安全法律关系客体 第七章 国家安全法律行为 第八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第二部分 国安法治编 第九章 国家安全法制 第十章 国家安全立法 第十一章 国家安全法刑事执法 第十二章 国家安全行政执法 第十三章 国家安全司法 第十四章 遵守国家安全法 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国家安全法律监督 第三部分 涉外执法编 第十七章 国家安全涉外 第十八章 国家安全涉外刑事案件的处理 第十九章 国家安全涉外行政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章 国家安全法与国际法 第二十一章 国家安全涉外执法与相关的国际法制度 参考书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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