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960《核科学技术术语》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核物理与核化学; ——第2部分:裂变反应堆; ——第3部分:核燃料与核燃料循环; ——第4部分:放射性核素; ——第5部分: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第6部分:核仪器仪表; ——第7部分:核材料管制; ——第8部分:放射性废物管理。 本部分为GB/T 4960的第6部分。 本部分主要参考: ——HAF l02(2004)《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 ——IEc 60050——393:2003(核仪器——物理现象和基本概念》(第2版); ——IEC 60050——394:2007《核仪器——仪表、系统、设备和探测器》(第2版)。 本部分代替GB/T 4960.6——1996《核科学技术术语核仪器仪表》,本部分与GB/T 4960.6——1996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在第3章“通用核仪器及其特性和试验”中增加3.4“试验和测量误差”; ——将第4章标题由“反应堆仪表”改为“核设施仪表和控制”,将4.5“电源”移到3.3,并增加核仪器通用电源的术语和定义,将4.6“质量鉴定”移到3.5; ——为使术语各章结构一致(术语均为二级条),将第5章“辐射防护仪器”按IEV 394分为5.1“注量(率)、空气比释动能(率)、剂量当量(率)的测量仪和监测仪’’和5.2“污染和活度测量仪器”,将第6章“核辐射应用仪器”按体系分为6.1“勘探、采矿仪器”、6.2“利用电离辐射源的测量仪器和系统”和6.3“医用核仪器”; ——第4章“核设施仪表和控制”中有关安全的术语和定义按HAF l02和IAEA N0.NS——G一1.3的“名词解释”修改; ——。按IEC 60050——393(IEV 393):2003和IEC 60050——394(IEV 394):2007修改部分术语的定义; ——按新制定和修订的核仪器标准增加部分术语和定义,特别是核辐射应用仪器的术语和定义; ——调整~些术语的位置和顺序。 本部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El。 本部分起草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熊正隆、严陈昌、张京长、牛祝年、贺宣庆、范蕙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4960——1985,GB/T 4960.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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