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刘佐, 男,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理事,并在中国多所著名大学担任客座教授。1958年生于北京。1976年高中毕业后投笔从戎。1984年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财政专业毕业后一直在税务部门工作。曾为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国家税务局局长担任秘书。从1988年起,历任财政部税务总局办公室、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代表作:《中国税制50年(1949年—1999年)》、《中国税制概览》、《中国涉外税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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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税制的发展 二、中国现行税制体系 三、增值税 四、消费税 五、营业税 六、企业所得税 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八、个人所得税 九、资源税 十、城镇土地使用 税 十一、房产税 十二、城市房地产税 十三、遗产税 十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十五、耕地占有税 十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十七、土地增值税 十八、车辆购置税 十九、燃油税 二十、社会保障税 二十一、车般使用税 二十二、车船使用牌照税 二十三、船舶吨税 二十四、印花税 二十五、契税 二十六、证券交易税 二十七、屠宰税 二十八、筵席税 二十九、农业税 三十、农业特产农业税 三十一、牧业税 三十二、关税 三十三、主要税收优惠 三十四、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 三十五、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三十六、税务行政复议 三十七、税务行政诉讼 三十八、财政、税务、海关组织机构和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资料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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