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方便水利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本书收录了《关于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5年第2号)。内容权威、实用,可供实施水利项目审批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的公务人员,以及从事水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人员查阅、使用,也可供其他相关部门参考。 |
| 前言 关于水利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5年第2号) 第一篇 水利项目审批实施机关和审批依据 第一章 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的水利行政许可项目 第一节 取水许可 第二节 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第三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 第四节 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第五节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第六节 河道采砂批准 第七节 围垦河道审核同意 第八节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第九节 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 第十节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同意 第十一节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 第十二节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第十三节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第十四节 开垦荒坡地批准 第十五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第十六节 水利计量认证审核 第十七节 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 第十八节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第十九节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 第二十节 坝顶兼作公路批准 第二十一节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 第二十二节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 第二十三节 长江河道采砂审批 第二章 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水利行政许可项目 第一节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第二节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资质认定 第三节 水文资料使用审批 第四节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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