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5826.1 1986《平开钢门基本尺寸系列(32、40 mm实腹料)》、GB/T 5826.31986《平开钢窗基本尺寸系列(32 mm实腹料)》、GB/T 5827.1-1986《实腹钢窗检验规则》、GB/T 5827.2 1986《空腹钢窗检验规则》、GB/T 9155-1988《空腹钢门》、GB/T 9156-1988《实腹钢门》、GB/T 13684-1992《钢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7项标准。 本标准与上述7项标准的主要差异如下: ——将上述7项国家标准合为一项标准,为各种钢门窗制定了统一标准,名称为《钢门窗》; ——按产品标准的要求对缺项内容进行了增补,增加了玻璃选用及安装的要求等内容; ——增加了反复启闭要求; ——采用最新版本的抗风压、水密、气密、保温、空气声隔声、采光等性能指标; ——删减了部分与生产工艺有关的内容; ——删减了部分无量化检测指标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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