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昌黎葡萄酒》内容简介: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代替GB 19049——2003《原产地域产品 昌黎葡萄酒》。本标准与GB 19049——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属性由强制性改为推荐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了标准中英文名称及相关表述; ——修改了产品分类,增加了按含糖量分类; ——增加了原料葡萄品种; ——依据GB 15037——2006《葡萄酒》增加了柠檬酸、铜、甲醇、苯甲酸、山梨酸指标; ——规定产品中不得添加“合成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和“增稠剂”; ——增加了产品净含量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