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 19742-2005《原产地域产品 宁夏枸杞》。 本标准与GB 1974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将标准名称改为《地理标志产品宁夏枸杞》; ——修改了栽培技术中的“定植”要求; ——调整了理化指标中的“总糖含量”的指标数值; ——修改了卫生指标项目,删除了“铜”、“亚硝酸盐”,规范了项目名称,并根据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调整了铅和砷的指标数值,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枸杞协会、宁夏经济林技术推广中心、宁夏农林科学院枸杞研究所、农业部枸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世华、唐慧锋、刘廷俊、李建国、苟金萍、丁婕、薛振华、张运迪、胡忠庆、朱学山、李润淮。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9742—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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