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行政诉讼基本问题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特征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 第二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三节 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四节 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五节 回避原则及其运用 第六节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 第三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第二节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第四章 行政诉讼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五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原告及原告资格的转移 第二节 被告及被告资格的转移 第三节 共同诉讼人 第四节 第三人 第六章 行政诉讼证据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第二节 举证责任 第三节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 第七章 起诉与受理 第一节 诉与诉权 第二节 起诉 第三节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章 第一审程序审理中的各项制度 第一节 撤诉 第二节 缺席判决 第三节 诉讼保全 第四节 先行给付 第五节 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书面审理的适用条件 第二节 审理对象 第十章 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执行与程序 第十三章 行政侵权赔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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