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编 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定之前的民事诉讼程序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几个问题 本编附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 审判程序总结(1956年10月印发) 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草稿)(1957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 的意见(修正稿)(1963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 程序制度的规定(试行)(1979年2月2日) 第二编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制定依据、立法原旨与法律适用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试行)的意义、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诉讼参加人 第四章 证据 第五章 期间、送达 第六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七章 诉讼费用 第八章 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章 普通程序 第十章 简易程序 第十一章 特别程序 第十二章 执行 第十三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本编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第三编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立法原旨与法律适用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 管辖 第四章 审判组织和回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章 证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八章 法院调解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二章 第二审程序 第十三章 特别程序 第十四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五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六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七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十八章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本编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修改草案)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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