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的,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1)及《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为基础。 本标准在对电力行业标准的编写作出规定的同时,还对报批标准时所必需的各种材料及其书写格式与方法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力求使电力行业标准的编写规则、书写格式及报批规定达到统一,从而规范并加快电力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过程,以利于新技术的推广、交流,适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需要。 电力行业标准为包含工程建设标准在内的全部行业标准的统称。工程建设标准对基本建设中的各类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内容,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方法。这类标准是电力行业标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适合这类标准的一些规定,本标准条文中都单独予以说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科技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兆堂、赵桐兰、于明。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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