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ISO9657:2004《电讯夹扭钳和剪切钳通用技术条件》(英文版)和ISO9656:2004《电讯夹扭钳和剪切钳试验方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9657:2004和ISO9656:2004重新起草。资料性附录A中列出了本国家标准条款和国际标准条款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ISO9657:2004和ISO9656:2004时,本标准作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B中给出了与ISO9657:2004和ISO9656:2004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标准与ISO9657:2004和ISO9656:2004的主要差异如下: ——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 ——引用了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本版的第2章); ——增加了材料的要求(本版的3.1条); ——对表面处理和表面质量作了规定(本版的3.2条、3.3条); ——对电讯剪切钳的刃口缝隙作了规定(本版的3.5条); ——增加了钳轴硬度要求(本版的3.7.4); ——对外形和尺寸、表面处理和表面质量、刃口缝隙的试验方法作了规定(本版的第4章); ——对检验规则作了规定(本版的第5章); ——对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作了规定(本版的第6章); ——对部分内容作了调整。 本标准代替GB/T 15730—1995《电讯夹扭钳和剪切钳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 15730—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材料的要求(本版的3.1条); ——增加了电讯钳的外形和尺寸的要求(本版的3.4条); ——调整了电讯夹扭钳钳口顶端缝隙的要求(1995版的3.2.2,本版的3.5条); ——调整了电讯钳的硬度要求(1995版的3.4条,本版的3.7条); ——取消了电讯剪切钳的等级规定(1995版的3.4条、3.5条); ——调整了电讯夹扭钳抗弯强度试验载荷(1995版的表4.6条,本版的4.4条)。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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