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西北电力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三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环境条件,导体电器,安全净距,配电装置型式选择,通道及围栏,防火与蓄油设施,配电装置对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要求。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西安市西北电力设计院(邮政编码:710032),并抄送我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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