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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下问题解释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 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 第二条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第三条 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的条件 第四条 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定金的处理 第五条 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认定 第六条 登记备案与预售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权 第八条 恶意违约与惩罚性赔偿 第九条 欺诈行为与惩罚性赔偿 第十条 第三人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第十一条 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 第十二条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 第十三条 房屋质量瑕疵 第十四条 房屋面积误差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期限 第十六条 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第十七条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 第十八条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民主管理的责任 第十九条 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能的责任 第二十条 商品房包销合同的性质 第二十一条 商品房包销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包销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第二十四条 担保合同的解除权 第二十五条 担保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出卖人可以成为担保垡合同纠纷的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七条 出卖人不应成为担保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有关本司法解释施行的规定 附录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边境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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