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赵雄辉,1964年生,研究员,教育学博士。湖南省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湖南大学兼职教授,高等教育学硕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高等教育管理、民办教育政策、学校特色创建、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
| 导论 第1章 大学生的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身份 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的含义与特征 第二节 大学生的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身份确认 第三节 作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大学生权利 第2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内容与行使 第一节 知情权 第二节 选择权 第三节 参与管理权 第四节 消费条件权 第五节 消费损害求偿权 第3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保障 第一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合法设定 第二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学校条件与措施 第三节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实现的社会支持 第四节 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的权利意识 第4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的救济 第一节 与学校协商和向学校申诉 第二节 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诉和行政复议 第三节 调解与仲裁救济 第四节 司法救济 第五节 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第5章 高等教育服务消费者权利扩张的反思 第一节 大学生权利发展的简要回顾 第二节 大学生权利扩张的动力与过程 第三节 制约大学生权利扩张的因素分析 第四节 大学生的义务 结语 附录1 关于大学生权利期待、权利享有与权利意识 附录2 关于大学生对学校整体满意程度的调查表 参考文献 后记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