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金太军,男,1963年6月生,安徽全椒人,厦门大学哲学学士和硕士,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复旦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1987年起在江苏省委党校任教,1999年作为高层次引进人才被南京大学破格评为政治学教授,2000年起历任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管理研究所所长、行政管理系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南京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现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青联委员,江苏省政协委员兼学习委员会委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管理科学》等刊编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等。 金太军在研究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方面有较深造诣,是江苏省政治学和行政学界中青年学者的代表人物,江苏省迄今唯一社会科学类“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近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等课题8项,出版个人专著5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政;台学研究》、《战略与管理》、《管理世界》等权威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获国家和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一、二等奖8项。2003年通过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评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
| 1 引言 1.1 对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反思 1.2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伦理基础 1.3 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2 政府的社会道德责任:一个现代性政治伦理问题 2.1 古典政治理论视域中政府的社会道德责任 2.2 西方近代以来自由主义政治理论视域中政府的社会道德责任 2.3 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近代以来的论争与自由主义的回应 3 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3.1 对自由主义政治理论关于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观点的检审 3.2 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必要性分析 3.3 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意义分析 4 政府承担社会道德责任的内在序列 4.1 消极社会道德责任 4.2 弱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 4.3 强意义的积极社会道德责任 4.4 政府承担的各类社会道德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 5 政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5.1 从“恶搞”说开去 5.2 价值多元化与价值取向多样性的时代挑战 5.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5.4 政府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承担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5.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政府的责任 6 政府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 6.1 两个公民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及其背后的无奈 6.2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涵 6.3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6.4 政府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应承担的责任 7 政府与经济伦理建设 7.1 令人震惊的“三鹿毒奶粉事件” 7.2 市场经济理论的人性假设与市场经济伦理建设 7.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 7.4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 7.5 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建设中的责任 8 政府与政治伦理建设 8.1 “华南虎”事件引发的思考 8.2 政治伦理与社会秩序 8.3 转型社会中政治伦理存在的问题 8.4 和谐社会的政治伦理基础 8.5 政府及其在政治伦理建设中的角色与责任 9 政府与生态伦理建设 9.1 “太湖蓝藻事件”的警醒 9.2 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生态伦理建设 9.3 生态伦理的基础和政府承担生态道德责任的必要性 9.4 政府的生态道德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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