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1.为什么要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3.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哪些人? 4.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5.党内监督如何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6.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哪些职责? 7.党的各极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是那么? 8.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什么职责? 9.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10.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 11.党的各级代表大学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履行什么责任? 12.如何理解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3.党的各级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4.有哪些情况,需要进行情况通报? 15.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否需要向本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 16.什么情况下,党组织需要进行情况报告?不进行报告的,应当如何处理? 17.什么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进行情况报告? 18.关于述职述廉,是如何规定的? 19.为什么要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什么级别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20.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如何上报和通报? 21.上级党组织应如何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22.各级党委、纪委如何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并对重要信访事项做到妥善处理? 23.党组织应当如何对待信访检举和控告? 24.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其作用是什么? 25.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6.巡视组可以采取哪些工作方式? 27.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为什么应当不定期地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 28.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29.诫勉谈话包括哪些内容? 30.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否可以对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31.地方各级党委、纪委委员提出询问的形式有哪些? 32.询问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质询? 33.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34.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是否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党的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 35.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如何提出? 36.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如何处理相关事宜? 37.党委、纪委及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履行监督职责? 38.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如何进行处理? 39.各级党组织如何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40.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41.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时应当如何处理? 42.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当怎么办? 4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有什么意义? …… 第二部分 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部分 其他 附录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附录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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