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适用范围纵向扩大到项目建议书阶段和已建工程运行期的设计洪水复核,横向扩大到平原河网区和滨海及河口地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更加强调设计洪水计算方法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倡新理论、新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相对淡化了对基本资料进行复核的要求;曒展了洪水系列一致性处理的有关方法,并将古洪水纳入历史洪水的范畴;对汛期分期和施工分期的洪水计算分别作出规定;增加了平原河网区设计洪水、滨海及河口地区设计潮位计算等。 |
| 1 总则 2 基本资料 2.1 资料搜集与复核 2.2 洪水系列的一致性处理 2.3 洪水、暴雨和潮位资料系列的插补延长 2.4 历史洪水、暴雨和潮位的调查与考证 3 根据流量资料计算设计洪水 3.1 洪水系列、经验频率、统计参数及设计值 3.2 设计洪水过程线 3.3 入库设计洪水 3.4 汛期分期设计洪水 3.5 施工分期设计洪水 4 根据暴雨资料计算设计洪水 4.1 设计暴雨 4.2 可能最大暴雨 4.3 产流和汇流计算 5 设计洪水的地区组成 6 干旱、岩溶、冰川、平原及滨海地区设计洪水计算 6.1 干旱、岩溶、冰川地区设计洪水 6.2 平原及滨海地区设计洪水 7 水利和水土保持措施对设计洪水的影响 附录A 洪水频率计算 附录B 暴雨及产流汇流计算 附录C 可能最大暴雨 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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