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JT 3130-198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本标准与JT 3130-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进一步明确了托运人、承运人的责任; --对章节进行了调整,删减了行政管理方面的条款,对技术条款进行了补充; --对不适用的附录进行了删减。 本标准相关标准:JT 618-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交通局、长安大学、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波、刘浩学、杨韬、纽捷、王哲。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T 3130-1988。 |
商品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