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JB/T 5610-1991《双频激光干涉仪》。 本标准与JB/T 5610-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改为“激光干涉仪”,并重新定义了“激光干涉仪”术语: ——标准的范围改为“适用于几何量测量”; ——删去了第3章中的3.2条“分辨率”;第4章表1中的“分辨率”改称“分辨力”,分辨力改为≤0.16um; ——将术语“响应速度”改称为“最大测量速度”,并重新定义了“最大测量速度”术语,最大测量速度改为≥50mm/s; ——第4章表1中的量程改为≥1m; ——第4章表1中的激光波长准确度改为≤1×10-6; ——激光干涉仪工作前的预热时间改为“不超过20min”; ——激光器的寿命“应不低于2年”改为“应不低于20000h”; ——增加了单次开机激光频率稳定8h的变化量应不大于1um; ——明确了检验规则,将检验分为了型式检验、交收检验两种: ——抗电磁干扰试验采用了GB/T 17626.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和GB/T 17626.3-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中规定的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量具量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2)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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