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原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材料;4.管道设计;5.管道连接;6.管道敷设;7.试验与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PEl00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 2.扩大了聚乙烯管道公称直径范围(由250mm扩大到630mm); 3.提高了管道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由0.4MPa提高到0.7MPa); 4.修订了工作温度对工作压力影响系数,允许燃气流速,塑料管道与热力管道水平净距、垂直净距; 5.增加了热熔连接、电熔连接接头质量检验和法兰连接形式。 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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