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4778--1993《安全色光通用规则》。 本标准与原标准GB 14778--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部分内容; ——修改了色品区域范围部分内容。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隋旭、李利、任嘉、孙明伟、杨海青。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4778—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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