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EN 10163—2:2004《热轧钢板、宽扁钢和型钢表面状态的交货要求 第2部分:钢板和宽扁钢》。 本标准与EN10163—2:2004的主要技术性差异有: ——对缺陷部分增加了5.3.1.2.1和5.3.1.2.3的规定; ——增加了对焊补时,堆高的具体规定; ——增加了“6数值修约”一章。 本标准代替GB/T 14977-1994《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与原标准对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为3 mm~400 mm的钢板; ——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增加了“4分类”一章,把表面质量分为2类,每类又分为3级; ——增加钢板表面一般要求; ——对表面不连续的影响面积的测定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原标准中4.2.1; ——A类缺陷增加5.3.2.2.1; ——对缺陷的修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对焊补做了具体的要求。 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首钢总公司、天津钢铁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师莉、张炳成、许克亮、王晓虎、朴志民、王丽萍、孙国庆。 本标准1994年首次发布。 |
商品评论(0条)